炒35寿险停售涨价听教授精算师怎么

91:10

文字整理:国炜

最近,一则监管调研的消息在行业内传得沸沸扬扬,点燃了保险销售端,也引爆了消费市场。降低寿险评估利率也许确是当下的必选项,但如何面对,尤其是如何向市场和消费者解读这一举措,值得探讨。

本期《燕梳夜谭》特别邀请到两位嘉宾:

湖南大学保险精算与风险管理研究所所长张琳教授

燕道数科创始人兼CEO娄道永先生

主持人:今日保研究院院长、《今日保》联合创始人林瑶珉先生

围绕寿险评估利率与寿险产品价格、性价比之间的关系,以及寿险产品今后如何更好地适应新的经济环境,满足消费者需求分享观点。

林瑶珉:请两位嘉宾普及一下与话题相关的一些基础知识,比如寿险产品是怎么分类的,寿险产品的评估利率、定价利率、预定利率是什么样的概念,以及寿险产品定价的基本原理。

张琳:评估利率本来是用在准备金评估中的,不直接约束定价,所以并不与定价直接相关。但后来,监管在年“62号文”中按照“放开前端,管住后端”的思路,放开了定价利率,并用评估利率去管控定价利率,规定预定利率不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产品,采用备案制;超过评估利率上限的产品需要报审批。

这里要再解释一下什么是预定利率。在寿险产品定价的过程中,以终身寿险为例,趸交承保费等于所有给付额贴现后的总和,公式中的贴现因子与利率有关,而这个利率就是在定价时要先预定的利率。所以,寿险产品的价格与预定利率相关。

保险产品的价格不仅仅与预定利率相关,实际上,最基本的定价过程要考虑三个率,第一是利率,第二是费用率,第三是死亡率,在此基础上才能得出一个基本定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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