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觉得一些科技公司看起来很美好,每天都在“改变世界”……你应该看看他们的用户条款和法律文书,藏污纳垢之严重令人震惊。
最近,百度和阿里巴巴内部的软件工程团队不约而同做了一件事——弃用React。
解释下:
React是一个前端工具,用于开发软件或互联网服务的用户界面,最早用在Instagram里,由Facebook开发并在年开源,随后获得了社区的广泛支持。在前端开发上,React是目前业界应用最广泛的工具,百度和阿里巴巴的一些业务部门都在使用它,更是有很多创业公司的产品非常重React,甚至完全基于React而生。
但为什么最近百度和阿里巴巴都决定对React说再见?
对于开发者而言,许可证就是他们使用开源软件的“用户协议”。而Facebook的开源方式跟其他家都不太一样,别家一般用的都是开源社区公认通用的许可证,而Facebook的两个许可证,第一个是通用的BSD许可证,第二个是自己写的专利许可证(patentgrant)。
而开源社区在发现,Facebook在React的专利许可证里“偷跑”了一堆让开发者恐慌和心寒的条款:
法律文书通常比较拗口,这段的大意:如果你向Facebook及其子公司和其他相关实体发起专利诉讼,或者对其他使用React的公司发起专利诉讼,或者如果Facebook主动起诉你,你以反诉应对,你使用React的许可证将自动终结。
翻译成人话就是,如果你觉得Facebook侵犯了你的知识产权,你不能起诉Facebook!Facebook起诉你,你也不能反诉!因为在起诉的同时你的产品就挂了——你不可以继续用React了。
再直白一点:如果你在你的产品里用到了React,哪怕只有一点点,你对于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也等于直接送给Facebook免费用。
本来这个许可证模式就很让开发者费解,但碍于React受Facebook的支持,围绕它的开源生态也很健全,结果就是React很好用,所以大家也就凑合用了。现在发现了这个专利许可里的奇葩条款,大家终于坐不住了……
这件事从去年就在前端技术圈吵开,后来愈演愈烈,形势每况日下:开源社区在更多Facebook开源的热门项目中发现了相同的许可证模式和条款。开发者认为Facebook的这种许可证模式正在毒害社区,污染开源精神。
根据一直